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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仪表院院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时间:2017-01-23 文章来源:沈阳仪表院

  近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6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全省共有68家企业上榜,其中沈阳市15家。沈阳仪表院由沈阳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通过省知识产权局评审、认定,成为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作为国家级的科研院所,沈阳仪表院一直重视自主科技创新,具备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主导产品具有授权发明专利,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48件,现有效专利101件,其中发明专利26件,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制定了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激励机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资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拥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体系。

  据悉,认定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将在专利产业化项目、国家和辽宁省专利奖评选上给予优先考虑。省工信委员会将对符合《辽宁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重点倾斜。省中小企业厅将对符合《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专、精、特、新”产品认定上给予优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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