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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律管理提升工作,围绕“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一根本目标,按照国资委管理提升活动总体思路和要求,将法律管理专项提升与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三年目标”)紧密结合,针对集团法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认真做好诊断分析的同时,合理确定法律管理提升专项各阶段及各环节的内容、重点和措施,努力创新工作手段,借力发力,务求通过管理提升活动使企业法制工作取得实效。
一、法律管理提升与实现“三年目标”紧密结合
2011年,国资委提出了“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目标,要求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要在前两个三年目标顺利完成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核心目标,以实施第三个三年目标为契机,继续把企业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12年3月,国资委提出开展为期两年的全面管理提升工作,法律管理提升是13项专项工作之一。集团法律管理工作以此为契机,印发了《关于结合管理提升活动,认真落实企业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将法律管理提升与实现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相结合,既赋予法律提升工作明确的目标和内涵,又为三年目标的实现提供切实的手段和措施,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力争在取得管理提升活动实效的同时,按期实现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法律管理提升工作的重点和初步取得的实效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确保企业法律工作能够通过管理提升活动取得实效,法律管理提升工作遵循“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对集团近几年的法律管理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回顾,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目标要求和集团实际情况,发现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经过调研发现,集团制定的一些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尚未在集团系统内得到全面落实;一些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还不到位,法律审核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合同管理方面,一些所属企业至今没有建立合同评审管理制度。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这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合同评审制度流于形式,致使合同签订时就存在纠纷诉讼的隐患。在案件管理方面,一些企业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还没有完全解决,对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和今后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个别企业经营规模和业务类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近几年连续发生多起法律纠纷案件。
2.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建设工作有待完善
部分所属企业对于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推动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已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十二家企业中,还有主管领导兼职和未获得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现象。部分企业存在对总法律顾问定位不准,职责未完全落实,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
虽然集团系统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总量超过200人,但法律人员持证上岗率仅为67%,距离国资委提出的达到80%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企业法律人员存在经验不足、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一些企业至今既无法律机构,也无法律人员,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处于空白阶段。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初步取得的成效
1.夯实企业法律管理工作制度基础,加大法律审核力度
针对集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基础制度尚未健全的问题,集团法律事务部要求所属企业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涉及法律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具体部门、审核流程等,确保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经过法律审核。2013年3月,集团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通知》,再次要求所属企业继续完善企业法律审核机制,实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100%的目标,使企业的法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流程,2012年,集团总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动,以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全部实现了上网审批。2013年,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合同管理办法》,集团总部制定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对《合同管理办法》的补充和细化,加强了对合同前期准备、签约、执行和执行效果的评价等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控。目前,集团总部合同送审率、审核率、存档率均达到100%。
2013年,集团法律事务部与综合管理部共同制定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将法律审核纳入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使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和发布更合法、合规,提高了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2.提高法律人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
为解决集团系统法律人员严重不足、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集团法律事务部要求所属企业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实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提高法律顾问专业化和专职化率,保证实现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有关要求。
为帮助企业法律工作人员能够尽快通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实现持证上岗的目标,2012年集团法律事务部组织所属企业参考人员进行了考前集中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企业专职法律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集团法律事务部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座谈和沟通交流会,加强集团系统法律工作人员的沟通、学习和交流。2012年10月,集团组织召开所属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会,对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和考核,同时也通过述职会,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相互间学习和交流。今后,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会将每年定期召开,推动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2013年初,为更好地开展企业法律工作,集团法律事务部组织部分所属企业召开法律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所属企业努力完成三年目标要求,使法律管理提升工作得到不断推进。
此外,集团法律事务部指导所属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分板块、地区、业务类型,加强对企业改制上市、海外并购投资、业务转型升级中涉及的法律事务的学习研究,增强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意识,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实现法律管理与经营业务的有效融合。通过组织法律人员开展国别研究、合同文本开发、案例汇编、发表专业论文集等业务交流和提升活动,锻炼优秀人才,固化提升成果,逐步提高集团系统法律服务的整体水平。
3.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重视案件的预警和防控
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法律事务部要求所属企业坚持“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在各项经营活动中重视抓管理、做预防,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最小风险、最少纠纷、最大利益”。
为加强对所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的管控,提升案件管理水平,集团法律事务部修订了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制定了法律纠纷案件备案管理制度,要求所属企业通过集团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经过三年的填报,初步建立起集团系统法律纠纷案件数据库,所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进展情况清晰可查。
为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解决力度,自2012年起,法律事务部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一些金额大、影响大的案件,法律事务部或者要求所属企业口头或书面汇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或者赴所属企业调研案件的处理情况,总结案件经验教训;或者向有关部门(例如上级国资委、当地政府、法院)协调处理有关案件等方式予以推动和管理,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争取使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法律管理提升工作的亮点
(一)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法律管理效率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实现管理意图,法律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将合同管理、授权书管理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法律管理制度流程化,将静态的规定转化成动态的程序,借助办公自动化系统,使法律审核成为规章制度发布、经济合同和授权书签订的必经环节,从而实现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授权书法律审核100%,各项审核记录完备可查。
为了加大对所属企业法律工作的管控力度,法律事务部设计了法律管理信息平台,要求所属企业定期通过该平台报告法律工作开展情况。该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填报、审核、管理和查阅全部在内网上通过分级授权完成,极大地缩短了报送时间,提高了报送内容的标准化和准确性。2013年,法律管理信息平台再次改版,将成为集团系统法律人员工作和交流的平台。集团各所属企业法律工作开展情况一目了然,法律资源实现共享,法律人员可以在线讨论专业问题,集团需要的所有法律工作数据全部通过平台上报和留存。
(二)加强指导和督促,提升法律管理效果
企业法律管理工作不能仅停留在给企业提出要求、布置任务这些表面工作上,还应该深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法律事务部通过对法律管理平台案件数据库的分析,积极寻找法律纠纷发生源头存在的管理漏洞,对趋势性、前瞻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有效减少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
根据法律事务部从信息平台中了解、收集到的信息,近几年来,法律事务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船舶出口业务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关于防范企业出资及清算行为法律风险的指导意见》等。2012年以来,法律事务部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保函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加强贸易业务风险防范指导意见》和《加强国际工程承包项目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等。这一系列加强企业重大经营业务活动中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给所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起到了风险预警作用,还提供了具有实操性的防御和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有效保障了企业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实施考核和评价,提升法律管理力度
根据国资委《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委相关厅局陆续提出了13项专项提升领域的量化对标指标。法律事务部根据国资委提出的法律管理量化指标,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机集团法律管理考评指标,对所属企业法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考评指标将“三年目标”的三个100%和两个80%予以分解细化,引入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将依法治企纳入对企业法律工作的考核内容,形成对所属企业法律工作考核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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