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及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02-25 文章来源 : 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3月2日召开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大会后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大会
会议时间:2009年3月2日上午9:00
会议内容: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荣融同志作动员讲话;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伟同志传达中央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精神。
会议形式:动员大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设主会场和分会场。
主会场设在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三楼多功能厅。参加人员:
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办公室工作人员。
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中央企业人员:京外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综合组组长;来京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的京外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凭此会议通知进入主会场。
各中央企业均在本企业设分会场。参加人员: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情况,适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组织所属重要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二、培训班
时间:2009年3月3日—4日
地点:京丰宾馆(行车路线图附后)
参加人员:各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综合组组长。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各中央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动员大会顺利召开。各企业分会场统一悬挂“中央企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标,并在适当位置标明企业名称。
2.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在会议进行期间,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3.请各中央企业按照附表(一)、(二)要求,分别填报参加动员大会主会场及培训班人员名单;指导检查组按照附表(三)填报。2月26日中午12:00之前传真报中央企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请各中央企业及时通知本单位视频系统技术保障人员,提前做好系统自测试等参会准备,视频系统自测试号码为:1012100201610121000322。本次会议不再安排联调,请在正式会议开始前2小时(3月2日上午7:00)打开终端。
国资委主会场联系电话:010—63192515;技术保障联系人:李莹13810117899、古轩菊13911758355;国资委视频系统联系人:朱占军010—63192330,13321166092
5.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于3月2日18:00之前到京丰宾馆报到。
以上事项,如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此通知要求办理。
联系人:靳建平、白峰
电话:010—63193315、63193322、63193309
传真:010—63193341、63193345
附件:
1. 参加动员大会(主会场)报名回执表(京外企业);
2. 参加培训班报名回执表(京内企业);
3. 参加动员大会及培训班报名回执表(指导检查组);
4. 培训地点行车路线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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