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动态

金台观察: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应化“被主动”为主动

发布时间:2015-05-08 文章来源:人民网

  “富贵险中求”一直是中国股民对股市ST板块抱有的投机心态,尤其是在这场牛市中。但*ST二重却没有给投资者这种逆势购买的机会。与春风得意、市值达到900多亿的中国一重相比,同胞兄弟中国二重却在牛市中走向了退市。

  4月30日,*ST二重公布的2014年年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将近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也首次出现了负值。同时由于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截止2015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银行贷款等债务逾期80亿元。连续四年亏损,公司退市已无法避免。

  熟悉资本市场玩法的人知道,ST的保护期已经足够资本玩家安排很多“输血式”的资产置换,比如短期增加订单和注入热点概念资产。对于手中有10余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高达两千亿的国机集团,短期帮助*ST二重实现扭亏不是没有办法。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不但解决不了公司债务高企、不良资产难变现、业绩亏损的实质性问题,还会让公司长期被“保壳”问题所困,反而会干扰长期的经营发展。

  退市痛苦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但它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被尽量减小。于是,*ST二重选择了主动退市。首份主动退市方案由于接受要约收购的中小股民数量没有达到主动退市条件而流产后,二重旋即推出第二份方案:以股东大会方式表决主动退市,同时赋予了投资者更多选择权,怕风险的股东可以按2.59元每股卖给实际控股人国机集团;期待二重未来能扭亏转盈的投资者,可保留股票拿到“老三板”继续交易。上交所已受理其退市申请,若批复,*ST二重或将成为A股第一家主动退市的国有企业。从各方的反映来看,这已是眼下最好的结局。

  *ST二重的选择,于监管层而言,为完善退市制度提供了股权安排以及投资者如何退出的实践案例;于企业而言,如若重新上市将享有在申请间隔期、申请文件和审核程序方面的“优待”;于投资者而言,有了是否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选择权,避免了在退市整理期股价“长油式”暴跌造成的进一步伤害。同时,也在转变投资者炒垃圾股的理念上提供了正面教材。

  但也要看到,*ST二重的主动退市是在预期到将要被强制退市的背景下提出的,与其说是主动退市,不如说是“被主动”退市。

  真正意义上的主动退市,是上市公司通过对上市地位维持成本收益的理性分析,或者为充分利用不同证券交易场所的比较优势,或者为便捷、高效地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等实施调整,或者为进一步实现公司股票的长期价值,实现主动退市。

  对A股市场的投资者来说,主动退市可能是一个较新的概念。但在美国等成熟市场,主动退市的比例甚至超过了强制退市。如2003年至2007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为6%,约1/2是主动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主动退市占近2/3。但就我国目前而言,在壳资源的巨大价值影响下,没有公司会主动退市,所谓主动实际上是“被主动”,是为了避免进入退市整理期造成股价的巨大波动而先走一步。

  主动退市应从制度层面加强认识。作为股市新陈代谢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的道路还很长,健全配套退市措施、防范主动退市演化为恶意退市、从法律法规层面给予投资者保护等仍需要资本市场的各参与方共同探索。

  国机集团与*ST二重此次共同努力的主动退市,虽然有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但仍不失为境内资本市场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在资本市场退市制度的实际操作层面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附件:

相关文档: